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外贸类 > 考试动态 > 考试报名 >

无锡市关于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锡人社发124号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关于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6号)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我市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和培训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商务部门共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一)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9月24、25日两天,其中,笔试科目全部集中在9月24日,外销员从业资格的外语口试安排在9月25日。请各单位按《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外销员从业资格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两类。2011年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场,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原则上仍然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淮安、扬州设立考点(包括笔试和口语面试)。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外经贸外语口试》3个科目。外经贸外语的笔试和口试分别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考试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均为闭卷考试。其中,《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试卷设置同往年,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在9月25日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
  
  (四)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报名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者,必须是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我国公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精神执行。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即可。
  
  (三)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B级及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8年。
  
  (四)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五、报名工作
  
  (一)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支付的办法。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4月21日-5月16日
  
  2、网上报名办法: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考生及时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考生请于2011年5月17-19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各报名点确认地点将于2011年4月30日左右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公告栏”公布,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还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二)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应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者还应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及以上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考生,持往年准考证可直接办理同级别考试的报考手续,无需再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各报名点在考生报考时要做好此类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
  
  (三)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5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已审核通过的,请致电0510-85740575联系,由审核人员修改审核状态为不通过的后,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保存待审。
  
  3、考生网上报名后已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并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是否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表。
  
  4、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五)考生可于9月16日起登陆报名的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外经贸外语》科目的笔试和口语部分分别单独按一门科目计算收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由无锡市商务局下属国际商务人才培训中心负责。教材征订单见附件2,在现场确认时征订教材。

课程推荐

  • 外贸会计普通班
  • 外贸会计特色班
  • 外贸会计精品班
  • 外贸会计实验班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普通班

班次特色
聘请命题组专家授课,按照大纲(或教材)章节体系进行系统讲解,结合各章节考情分析、知识点讲解和总结,对大量极具代表性的重点、难点习题解题思路及过程的深入剖析。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在线答疑+VIP

200元/一门
380元/两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特色班

班次特色
含普通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开通模拟考试题库,题库以考试大纲为主导,准确把握考试重点、难点与考点,教授答题思路与方法,剖析历届考试失分规律,指明考试中“陷阱”、“雷区”和“误区”所在。帮助考生减少答题失误,助学员高分过关。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语音视频课堂+答疑版+VIP

240元/一门
480元/两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精品班

班次特色
含特色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为开通精品班的学员配备相应的直拨咨询号码,专人答疑,建立完善的学员信息库,及时回访跟踪,了解学员学习情况,督促学习,提高学员学习效率。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答疑精华班+应试技巧班+语音串讲班+VIP金卡

480元/一门
960元/两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实验班

班次特色
含精品班全部课程+服务,实验班学员享受班主任制教学制度,并签署协议,当期考试不通过退还该课程学费(必须参加当期考试)。选报实验班课程的学员,还将免费获赠上期考试同科目下其他所有名师主讲的课程!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冲刺串讲班+模拟考试题库+答疑精华班+应试技巧班+语音串讲班+VIP金卡+签署协议

800元/一门
1600元/两门
购买
  • 外贸会计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9:12【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