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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迎接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总评工作


  一、提高认识。

  根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综合考评由届中和总评构成。初评和届中复查在届期第二年进行,总评在届期第三年进行。因此,要求大家在思想上要认识到总评的重要性。并指出,精神文明建设是关系到审计事业发展的长远大计,无论工作有多么繁重、难度有多么大,人手有多么短缺,这项工作都不能有丝毫放松。

  二、精心准备。

  一是全面总结,将三年来该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认真做好全面总结,并制作课件以图文并茂形式向考核组汇报。二是整理归档。将精神文明创建材料整理归档,建立电子档案,具体任务明确到人。凡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达标,视作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使创建工作层层落实。三是硬件完善。在公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本着节约不浪费原则,上墙材料更新,见缝插绿,公共地方严禁吸烟。利用双休日开展义务劳动,清除垃圾、杂草,搞好卫生,使办公环境达到美化、绿化、净化,营造了和谐、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四是全员提升。利用星期一、三学习时间,采取问卷调查形式和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文明常识的普及,不断提升全员文明执法水平。

  三、增强氛围。

  全局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奋发进取,在内部形成了安全稳定、争先创优的良好政治局面,在外部树立了依法行政、执审为民的良好审计形象。同时,充分发挥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该局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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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25:0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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