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税收执法督察10项重点
这10项工作包括: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情况、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纳税评估、资本交易税收管理、特别纳税调整管理、车辆购置税管理、税务师事务所税务管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管理、电信业税收管理和金融保险业税收管理。
结构性减税是当前宏观经济的重要调控措施。今年税收执法督察将重点督察结构性减税的六方面工作:一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如增值税转型改革和推行“营改增”试点情况,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税收优惠政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税收优惠政策等。二是推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如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等。三是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如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国内企业为生产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设备而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等。
四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如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五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如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创业投资税收扶持政策等。六是促进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如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项~3项在本地区影响较大的结构性减税政策作为执法督察重点内容。通知同时把税务师事务所税务管理、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管理、金融保险业税收管理一并列为必查项目。
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执法督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统筹协调。对执法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严格依法整改和落实,对确实存在政策疑难的事项要如实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对导致少征税款的问题,要依法补征税款,并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区分不同情况,加收滞纳金和予以行政处罚。涉及多征税款的,要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处理。